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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电影公司劳动管理制度

POST TIME:2014-11-19   新闻来源:

海口市电影公司文件

签发人:符永涛


海口市电影公司劳动管理制度


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行为,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,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制定规章制度。

一、劳动合同管理

1、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,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,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。

2、劳动合同统一使用海口市劳动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,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,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,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。

3、劳动合同期限视情况而确定。期满视其劳动表现情况可续签,合同的内容和条件可根据不同的工作类型另行约定。

4、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,依据《劳动法》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。

5、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(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);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。

6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
(1)、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

(2)、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;

(3)、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;

(4)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;

(5)、公司其他制度另有规定的情形;

(6)、其它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特殊情形。

公司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,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。

7、有下列情形之一,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
(1)、员工患病医疗期满后,不能从事原来工作,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(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);

(2)、员工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调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;

(3)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;

(4)、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,确需裁减人员的;

公司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,按国家、及本省、本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(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);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,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。

8、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,违约金的约定,遵循公平、合理的原则。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,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:

(1)、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,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;

(2)、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;

(3)、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。

9、员工自动离职,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给公司赔偿应该赔偿的损失。

10、有下列情形之一,劳动合同终止:

(1)、劳动合同期满,双方不再续订合同;

(2)、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;

(3)、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、死亡的;

(4)、公司依法解散、破产或被撤消的;

(5)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。

终止劳动合同,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
11、劳动合同期满,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,并在30天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;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,向员工出具《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》,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。

12、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。每满一年,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;半年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发;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。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。

13、按本劳动管理制度第7条第1款解除合同的,除按国家、及本省、本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(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),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。患重症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,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,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。

二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

1、公司实行日8小时,周40小时工作制度;对特殊岗位的员工,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。

2、公司的一般员工每周工作五天,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为: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。放映员的作息时间由部门经理灵活安排。

3、公司根据经营需要,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(周六、周日)加班,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3个小时,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。

4、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安排或经本人申请部门经理、主管领导批准,员工经批准加班的,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。

5、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

(1)、休息日:公司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,享有休息日。

(2)、法定假日:员工每年享有如下11天带薪假日:元旦1天,春节3天,劳动节1天,国庆节3天,清明节1天,端阳节1天,中秋节1天。

(3)、婚假:员工本人结婚,享有婚假3天;晚婚者(男年满25周岁,女年满23周岁以上)增加10天。

(4)、丧假:员工直系家属(公婆、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死亡,可享有丧假3天;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,经公司总经理批准,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。

(5)、产假:女员工生育,可享受产假98天。其中产前休假15天。已婚女性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,增加晚育产假十五日。难产的增加3天;多胞胎生育的每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。晚婚晚育且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个月的产假。

(6)、探亲假: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,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起,又不能在公休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,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。探亲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 

(7)年休假: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,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。

婚假、丧假 、产假、探亲假、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薪酬。

三、员工培训管理

1、培训内容

(1)、岗位培训。岗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公司规章制度、基本的岗位知识、实际操作技能、基本专业知识,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。

(2)、专业培训。专业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企业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理论和方法,以便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。

2、培训方法

(1)、岗前培训。岗前培训以岗位培训为主,培训的主要对象为新聘员工和从事新岗位的在职员工,培训主要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经理组织。

(2)、在职培训。在职培训以专业培训为主,由人事部有针对性的选择培训对象,请专家到公司授课培训。

(3)、外派培训。外派培训以解决现实问题为主,由人事部组织合适对象到外地学习、考察、观摩。

(4)、业务培训。业务培训以员工自学考证为主,公司对获得能对公司或个人开展工作有帮助的上岗资格证书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、学历证书者以资助。

3、培训保证

(1)、时间保证。公司每年安排不少于平均每人二个工作日的时间用于员工培训。

(2)、经费保证。公司将员工培训费纳入财务预算。

四、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

1、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的方针,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。

2、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,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,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,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。

3、在灾害条件下坚持岗位的员工,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,应撤离至安全地带。

4、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,接到预警信号后,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,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保护公司财产安全。

5、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,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,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安全问题负总责。

6、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,不安排女职工从事法律、法规等禁止的劳动。

五、附则

1、本制度经向全体员工征求意见,由公司与职工代表对不同意见进行平等协商确定。

2、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最终审议,由总经理签署颁布执行。

3、本制度公示于公司人事部门及各部门办公室。

4、本制度实施过程中,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,可以向公司提出,公司将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。

5、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。

6、本制度于2014年11月13日,经公司全体职工大会通过。

7、本制度从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




海口市电影公司

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